事业单位

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关于直属事业单位公招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关于直属事业单位

2021年5月公招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见附件。

二、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具体人员详见附件。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由省委统战部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请体检人员于2021年7月5日(星期一)上午07:15到成都市金牛区青羊东一路2号门口集合,统一前往医院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须带身份证原件。

(四)体检费用自理(由医院收取)。

(五)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忌吃油腻食物、烟酒,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禁食、禁饮,空腹体检,勿嚼口香糖。体检当天请勿戴隐形眼镜,请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若医院对体检还有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省委统战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86603314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5月公招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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